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首批三大基本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本报记者 孙杰
9月2日,宣告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紧锣密鼓推进的北京证券交易所,9月5日又发布“1号公告”,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上市、交易和会员管理作为首批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将构建起证券交易所的基本制度框架。
上市发行设定4条标准体现包容性
三大基本业务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简称《会员管理规则》)。业务规则的起草,既遵循证券交易所制度建设的普遍规律,又充分考虑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地位。
针对《上市规则》,北交所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对精选层现有的分层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等单项业务规则进行体系化整合,同时吸收借鉴现行上市公司监管的成熟经验,形成了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总体监管架构和全链条监管安排。主要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自律监管和违规处理等四部分组成。
企业到北交所挂牌上市,需满足哪些条件?根据规则,这方面与精选层的挂牌条件保持一致,北交所设置市值条件和财务条件的四套标准,具有较好的包容性。标准一侧重财务指标,市值起辅助作用;标准二侧重关注市值标准,适应盈利模式清晰、业务快速发展的企业;标准三针对具有一定研发能力且研发成果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的企业;标准四主要面向市场高度认可、研发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未盈利企业。
重大违法企业将转入退市公司板块
对于上市公司停复牌,《上市规则》提出,要按照“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其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的,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