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logo >  教育 > 留学 > 正文
投稿

校内临时岗时薪不低于12元

2018-09-20 14:38:10 来源:北京晚报

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稿。新规调整了大学生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的薪酬,由原来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调整为每小时12元;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规定明确,高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在岗位设置上,大学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在岗位种类上,大学的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此外,新规还要求,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李祺瑶)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商界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商业 / 家居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550-82200000   服务QQ:5997 34971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中国商界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