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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森: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要从四方面着力推进

2021-06-04 19:3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 张文晖) 近日,《中国反垄断十二年:回顾与展望》编委会在京举办新书发布仪式,同时围绕竞争政策进行了学术研讨。

为该书撰写书序和后记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在会上表示,从改革的角度和竞争政策的功能看,竞争政策的实施可以助推解决改革面临的一些难点问题、机制体制问题。

彭森指出,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着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难点问题,特别突出的是相关领域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公平竞争制度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地方保护、行政垄断、市场分割等妨碍了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商品、服务、资本、人才等要素实现自由流动还存在若干堵点,不合理的市场准入、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差别待遇影响了公平竞争等问题,正是竞争政策应该并且也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领域。“十四五”规划纲把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三大内容之一,就是要通过竞争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逐步解决涉及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机制体制问题。

彭森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要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继续全面清理政策法律体系中与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不相适应的内容。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需要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

二是建立与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相匹配的竞争执法机构并实现执法常态化。特别是要大力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着力破除地方保护、行政性市场壁垒。

三是建立对行政垄断行为的特别诉讼制度。

四是以竞争政策为基础,逐步提升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兼容性。彭森强调,竞争政策能够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各种政策的出台都不能忽视或削弱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能够助推我国的改革事业,特别是有助于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

此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还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从多个途径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一是由立法机构全面清理法律体系中与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不相适应的内容;二是建立对行政垄断行为的特别诉讼制度;三是由司法部负责对高层级文件的实质性竞争审查;四是强化竞争执法机构并实现执法常态化等等;五是多层次推动竞争政策的实施。(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zg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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