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3日电(张煜欢 魏嫣然)3日记者获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日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该省范围内实施信用评价,评价等级分A、B、C、D、E五个信用等级。《实施意见》于202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发布等各个环节,《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部门要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度、公信力和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