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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选举温志芬为公司董事长 第三季度公司亏损72.04亿

2021-12-10 23:03:52 来源:挖贝网

12月10日,温氏股份(300498)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


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温志芬

名誉董事长:温鹏程

非独立董事:温志芬、温鹏程、梁志雄、黎少松、严居然、温小琼、秦开田、赵亮

独立董事: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温志芬(主任委员)、温鹏程、梁志雄、江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江强(主任委员)、杜连柱、梁志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欧阳兵(主任委员)、陆正华、黎少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正华(主任委员)、欧阳兵、温志芬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温均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温均生、严居能、温朝波

职工代表监事:陈海枫、胡焱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梁志雄

副总裁:黎少松、梅锦方、林建兴、张祥斌

董事会秘书:梅锦方

财务总监:林建兴

技术总监:张祥斌

证券事务代表:覃刚禄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松德原定任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黄松德持有公司股份91,860,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2%。黄松德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松德的配偶冯小兰持有公司股份12,634,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89%;黄松德的女儿黄菲持有公司股份5,707,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98%。冯小兰及黄菲在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承诺: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与对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一致。冯小兰、黄菲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舒、万良勇、曹仰锋原定任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印遇龙原定任期为2019年8月15日至2021年12月9日,现均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舒、万良勇、曹仰锋、印遇龙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伍政维、陈志强、黄伯昌、何维光原定任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现任期届满离任,何维光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伍政维、陈志强、黄伯昌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伍政维持有公司股份20,97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2%;陈志强持有公司股份12,903,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2%;黄伯昌持有公司股份130,531,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0%;何维光持有公司股份67,448,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9%。伍政维、陈志强、黄伯昌、何维光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原董事温均生、严居能原定任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职务。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温朝波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12月9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职务。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叶京华、陈瑞爱原定任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吴珍芳原定任期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2月9日,陈小坚、欧阳建华原定任期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12月9日,现均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叶京华持有公司股份36,737,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84%;陈瑞爱持有公司股份12,38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49%;吴珍芳持有公司股份8,619,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7%;陈小坚持有公司股份1,184,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欧阳建华持有公司股份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叶京华、陈瑞爱、吴珍芳、陈小坚、欧阳建华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3,651,968.46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资料显示,温氏股份的主要业务是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和销售;兼营肉鸭、奶牛、蛋鸡、鸽子的养殖及其产品的销售。


文章来源:挖贝网 责任编辑:zg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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