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奉贤公租房,若想申请奉贤公租房,请注意查看申请对象、配租标准、申请条件等。
申请对象
1.
个人申请可以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
单身申请的,本人即为主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1 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申请、申报、选房等与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2.单位申请
单位申请应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单位申请的,由单位为单位职工及其家庭集中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统一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单位的申请职工需符合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3.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4.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
1. 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未享受本市其他保障住房政策;
(三)
1. 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文化、科研等机构;
2. 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业、美丽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四新经济类企业;
3. 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紧缺急需特殊人才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
配租标准
(一)单身申请、家庭申请
单身申请人:可以承租1 套 1居室住房,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可承租1套2居室住房;
家庭申请:可以申请1套1 居室及以上住房,3人以上家庭可以承租1套3居室住房。
(二)单位申请人为员工
单位申请人所属员工配租标准参照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的标准执行,并应保证其租赁行为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公租房不得群租
公租房可以合租,但不得群租。严格按一居室1 人的标准配租,即:2 人合租一套二居室住房,3人可合租一套三居室住房。
申请合租的,应当确定1名主申请人,其他申请人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申请、申报、选房等与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的行为,视同合租的全体申请人的行为。房屋租金由主申请人代表全体申请人统一向公租房运营公司予以支付。自愿组合承租的应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注:信息来自上海奉贤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
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三)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四)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六)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等工作关系证明;
(七)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体申请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银行账号等。并提供单位所在地街镇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剑英)
注:信息来自上海奉贤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